合资经营协议书
合资经营协议书
甲方: 身份证号码:
乙方: 身份证号码:
丙方: 身份证号码:
甲、乙、丙三方经过对市场充分可行性的论证及调研,一致同意合资经营。为此,协议各方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,并本着平等互利、友好协商的原则订立本协议,协议有效期为 年,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,协议期满。
一、入股性质和经营范围
1、入股的性质为:私营
2、营业地点:
3、甲、乙、丙三方入股经营宗旨是:对资本、营销资源优化组合,提高市场竞争力,使投资各方获取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。
4、经营范围是:
二、入股资本及认缴
1、合资总资本为人民币(大写) 万元整( 元)。
2、甲、乙、丙三方出资形式及金额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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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甲方以货币资金 万元投入,在总出资中占 %的股权。
(2)乙方以货币资金 万元投入,在总出资中占 %的股权。
(3)丙方以货 ……此处隐藏348个字……/p>
( 1)合作股东只出资的,不直接参与经营的不支付劳动报酬;
(2)合作股东出资的,直接参与经营的支付劳动报酬 元/月;
(3)经营收益在除去现金出资成本和经营成本后的利润部分,每年一次按照出资
比例分红。
2、经营资金的增加
每年一次按照股份分红,分红后如出现再增加经营资金的情况,各股东应按照各自分红的比例增加出资,并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。
八、违约责任
由于一方的过失,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,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;如属多方的过失,根据实际情况,由过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。
九、适用法律
本合同的订立、效力、解释、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。 4
十、争议的解决
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,甲、乙、丙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,可以补充规定,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;如果协商不能解决,按有关法律解决,各股东方均可向其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(或申请仲裁)。
本协议一式三份,甲、乙、丙三方各执一份,本协议自签字(或盖章)之日起生效。
甲 方: 乙 方: 丙 方:
代表人: 代表人: 代表人:
电 话: 电 话: 电 话:
日 期:2014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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